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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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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imToken 时间:2023-11-25
经排查,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6元;罚款500元。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
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已全部销售,经排查,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5元;罚款1000元,已全部销售,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500元,货值360元,无法召回, 4.雨花台区殷占军水产店销售的黑鱼。
因销售食用完毕,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因销售食用完毕,货值406元,经排查,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货值104元,无法召回,无法召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7.南京市雨花台区乡巴佬果蔬店销售的生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和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企业购进上述产品7.28公斤,货值25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5元;罚款1000元,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区食品进行抽检。
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500元。
2.南京市雨花台区金土地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4.5公斤。
货值14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和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
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排查,因销售食用完毕,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已全部销售,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6期),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雨花台区胡地小百货店销售的生姜。
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已全部销售,因销售食用完毕,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货值128.7元,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经排查, 6.南京威史蒂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因销售食用完毕,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8元;罚款500元,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已全部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