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获得利息收益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投资人在三联财富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并按照约定年化收益率收取利息收益,该年化收益率并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受到法律保护。
三联财富提供居间撮合服务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及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三联财富为投资人与借款人提供订立借款合同的居间撮合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